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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开皇清计六奇的历史书写与政治认同(7)

来源:清史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2-26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在计六奇看来,当时清朝国势正雄,南下一路势如破竹,南明节节败退,一统之势已然明了。“甲申、乙酉间,清兵南下,至兖、至豫,至淮、扬,以及入

在计六奇看来,当时清朝国势正雄,南下一路势如破竹,南明节节败退,一统之势已然明了。“甲申、乙酉间,清兵南下,至兖、至豫,至淮、扬,以及入金陵,下苏、杭,所至(明军)逃降,莫敢以一矢相抗者”[11]卷五,288,“其势为何如者”![11]卷五,277这种不识大势的抗清举措,实在是“不足道”。

所以当一些地方的百姓在清军压力之下不得已归附清朝时,计六奇也认为可以理解。在清军准备进入南京城时,全城百姓跪求赵之龙,但赵之龙却劝导“扬州已屠,若不迎之,又不能守,徒杀百姓耳。惟竖了降旗,方可保全”,“众不得已,从之”[11]卷四,217。 计六奇对此并无恶评。

可以看出,计六奇在书中一直暗示清朝得天下、明廷该亡的必然性,甚至用一种神秘主义的手法来书写这一趋势。最具代表性的是张真人祈祷的事例。计六奇在书中记载,崇祯帝眼见天下大乱且灾异不断,曾邀江西龙虎山的张真人到京城设坛祈祷,事后奏云:“灾异妖孽,上帝已命北极佑圣真君馘斩收逐矣。国家绵久,万子万孙。”对此,计六奇认为张真人所谓北极佑圣真君就是指的“披发仗剑”的玄武大帝,而清朝崛起于北方,也是辫发入主中原,驱逐李自成,“颇似之”[9]卷二三,664。只是崇祯帝没有听懂这种隐语罢了。

在《明季南略?自序》中计六奇写道:“《南略》一书,始于甲申五月,止于康熙乙巳,凡二十余年事,分十六卷。虽叙次不伦,见闻各异,而笔之所至,雅俗兼收,有明之微绪余烬,皆毕于是矣。嗟嗟!祸乱之作,天之所以开皇清也。”[11]1

“天之所以开皇清”,这实际上是计六奇撰写《南北略》所得出的最终结论。表面上看,他把清朝的成功和明朝的衰亡归结为天命,然综观全书,计六奇所列举的种种史料,不过是在证明“庸奸之列朝廷也,贪污之遍郡邑也,懦将悍兵之耗饷于营幕,而残贼猾寇之蹂躏夫海内”[9]卷二三,681,这与其说是天命,不如说是在分析“人力”,是“人力”决定了这种历史必然性。

第三,计六奇撰写《南北略》的时代背景。从《北略》的序言中,我们可以分析出作者撰述时的时代背景。其《自序》云:

自古有一代之治,则必有一代之乱;有一代之兴,则必有一代之亡。治乱兴亡之故,虽曰人事,岂非天命哉!独怪世之载笔者,每详于言治,而略于言乱;喜乎言兴,而讳乎言亡。如应运弘猷,新王令典,则铺张扬厉,累楮盈篇;至胜朝轶事,亡国遗闻,则削焉不录。若曰“当苏君时,仪何敢言云耳!”愚谓天下可乱可亡,而当时行事,必不可冺。况清世祖章皇帝尝过先帝之陵而垂泣,为亲制诔文以哀之。即今上登极,亦谕官民之家,有开载启祯事迹之书,俱着送来,虽有忌讳之语,亦不加罪。是天子且著书与求书矣,草野之士,亦何嫌何忌,使数十年来治乱兴亡之事,一笔勾却也哉!予也不揣,漫编一集,上自神宗乙未,下迨思宗甲申,凡五十年,分二十四卷,题曰“北略”,以讠志北都时事之大略焉耳。然于国家之兴废,贤奸之用舍,敌寇之始末,兵饷之绌盈,概可见矣。世之览之者,拱璧唯命,覆瓿亦唯命云。谨序[9]1。

从这段序中我们可以知道,计六奇撰写《北略》一书是有感于历代史书言盛多,言衰少;谈治详,谈乱略。针对明末清初这段乱世,并未有史书梳理清楚。而计六奇正是着眼于此,立志记述“数十年来治乱兴亡之事”,从而使得“国家之兴废,贤奸之用舍,敌寇之始末,兵饷之绌盈,概可见矣”,如此即可达还原乱世实相之目的。这种求真求实记录历史的态度在书中屡有呈现。在论及部分灾异所预示的世变时,计六奇也对许多书籍并未记载而发出“诸书不载,何欤?”[11]卷二,104的反问。此种事例较多,恕不赘举。

而促成他撰写两略的另外两个现实因素,一是“清世祖章皇帝尝过先帝之陵而垂泣,为亲制诔文以哀之”,诱发了计六奇撰写明末历史的想法;二是康熙初年的政治环境相对松弛,即其所言“今上(指康熙)登极,亦谕官民之家,有开载启祯事迹之书,俱著送来,虽有忌讳之语,亦不加罪”。查康熙四年(1665)八月己巳,圣谕礼部:“前于顺治五年九月内有旨纂修明史,因缺少天启甲子、丁卯两年实录,及戊辰年以后事迹。令内外衙门,速查开送,至今未行查送。尔部即再行内外各衙门,将彼时所行事迹,及奏疏、谕旨、旧案俱着查送……其官民之家,如有开载明季时事之书亦着送来,虽有忌讳之语,亦不治罪。”[17]可知计氏所言非虚,其撰述史书之时,清廷确实并未太多关注书中词字。孟森先生早已说明:“清初,禁网尚疏,有志著作之人,裒集明代史实,并不甚知有忌讳。”[18]因此,计六奇才发出感叹,“是天子且著书与求书矣,草野之士,亦何嫌何忌”。而若《南北略》确如谢国桢与韦力两位先生所言存在康熙年间刻本,也就更加能够证明当时文化气氛的相对宽松。① 康熙二年(1663)结案的“庄廷鑨《明史》案”,发案于顺治年间,只是延至康熙初年方才结案。此案的爆发有其特殊原因和背景,此后约50年才有“南山集案”的发生,因此并不妨碍我们对康熙初年文网作出相对宽松的判断。参见丁原基:《清代康雍乾三朝禁书原因之研究》,台湾华正书局1983年版,第36-41页。

文章来源:《清史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qsyjzzs.cn/qikandaodu/2021/0226/480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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