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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汉殊途,近御治国 ——侍卫系统与清代中枢

来源:清史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12-16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“”,穆麟德转写为“hiya”,音译为“虾”或“辖”,汉译为“侍卫”。 迄今为止,学界针对清代侍卫制的研究相当匮乏,仅有数篇专文及一本论著。[1]关于“侍卫处”之论述,官修

“”,穆麟德转写为“hiya”,音译为“虾”或“辖”,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
迄今为止,学界针对清代侍卫制的研究相当匮乏,仅有数篇专文及一本论著。[1]关于“侍卫处”之论述,官修史料所载颇简。至于以御前侍卫、乾清门侍卫与御前大臣构成的内廷侍卫系统,史料中更不见确载,导致学界存在诸多误区。此外,韩晓洁曾统计清代100位满洲内阁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的18种出身,认为侍卫出身者仅6人,此结论引人质疑。通过爬梳史料,探讨清代侍卫系统之架构,重新统计有清一代满蒙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中的侍卫比例,试图管窥侍卫群体在清代政治中扮演的关键角色,希冀有裨学界。

一、从“领侍卫府”到“侍卫处”

侍卫处,当是“领侍卫内大臣处”(满文穆麟德转写为“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 i ba”)之简称。[2]关于该机构的成立时间,从目前的二手研究来看,未为定论。如王镜轮认为:“清宫侍卫的总领机构最初称为‘侍卫衙门’,清乾隆皇帝时期称为‘领侍卫府’,后来统一称做‘侍卫处’”,[3](P193)语焉不详,且未注明出处。又,马安怡《清初的皇权与侍卫家族》只说侍卫处设置于顺治年间,乾隆年间改称“领侍卫府”。[4](P31-32)叶高树先生指出,“领侍卫府笔帖式,康熙、雍正两朝《会典》称为上三旗侍卫笔帖式”。[5](P126)领侍卫府笔帖式确实不见于康熙、雍正两朝《会典》,但可见于乾隆、光绪《会典》,称“三旗领侍卫府笔帖式”。[6](卷41,P506)依《清朝文献通考》所载,领侍卫府设置于顺治元年(1644)。[7](卷179,P6393)关于侍卫处的设立时间,似无确载,诸如《大清会典事例》之“侍卫处”条目等官修史料亦付之阙如。《实录》中关于侍卫处的最早记载是雍正五年(1727)五月,[8](卷57,P869)不过查阅宫中档可知,雍正二年(1724)侍卫处已然存在。[9](P611)故“侍卫处”明确的设立时间恐无法稽考,不过从时间上推断,“侍卫处”之名或与雍正初年选拔汉侍卫之规定同步确立。

乾隆朝修订的《大清会典》中始出现关于侍卫组织架构之记载,在此之前,康熙和雍正朝两次修订的《大清会典》似不见记载。原因或许有二:一则此时侍卫职掌并不固定,组织机构亦难称稳定;二则侍卫体系尚未完备,以雍正朝《大清会典》为例,始修于雍正五年(1727),十年完成,记事续康熙朝会典,止于雍正五年。问题是,该年方将武进士中遴选汉侍卫正式制度化。关于侍卫处的架构与推升规则,《大清会典事例》载:

侍卫班领员缺,于署班领、什长内遴选。署班领、什长员缺,于侍卫内遴选一等侍卫员缺,于该旗二等侍卫内升用。二等侍卫员缺,于三等侍卫内升用。三等侍卫员缺,于蓝翎侍卫及五品以上世爵、亲军校、前锋校、护军校内升用。蓝翎侍卫员缺,于该旗侍卫笔帖式、及七品官世族子弟、并亲军、前锋护军、执事人内升用,均引见补授。[6](卷1106,P2)

“侍卫班领”满文为“hiyai idui i janggin”,意为侍卫当班的章京,音译为“下宣都章京”。“侍卫什长”亦称“侍卫专达”,满文为“hiyai juwan i da”,音译为“下壮大”。 另有“印务侍卫班领”,掌章奏文移事务,额缺十二人,上三旗各四人,于侍卫班领、署侍卫班领、侍卫什长内不论等级,拣选引见补授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,“改印务班领为一等侍卫,班领为二等侍卫”,[10](卷31,P2196)架构有所简化。

“侍卫处主事”满文为“hiya i ba ejeku hafan”,掌侍卫处章奏、文移。这种架构即便至清末亦如是,光绪二十年(1894),该年的侍卫处条目所载如下:“领侍卫内大臣六,协理侍卫班领十二,主事一,署主事三,笔帖式十二,均满缺。”[11](P16)如果将侍卫处视为一个金字塔,其最底层则是笔帖式,该职位与侍卫“是八旗子弟特别是满洲旗人入仕的主要途径”。[12]沈一民虽认同笔帖式是八旗文人进入仕途之捷径,但强调此状况是清代中叶方才开始。[13]另,《郎潜纪闻初笔》有“笔帖式”条载:

笔帖式为满洲进身之一途,今各衙门皆有额设,候补者又盈千累万,视为不足重轻矣。按国初如大学士达海、额尔德尼两文成公,领侍卫内大臣一等公文忠公索尼诸人,皆起家武臣,以精通国书,皆特恩赐号“巴克什”。“巴克什”,即“笔帖式”也。[14](P98-99)

可见,清初笔帖式已是满人的特殊进身途径,至晚期亦有个案,如光绪朝名臣文桂便曾担任侍卫处学习笔帖式。[15](P164)又,福格《听雨丛谈》载:

国初,笔帖式亦奉皇华之役,道光初年,仅存有赉颁制诰之差,今亦停矣。康熙四年,奉上谕曰:“朕前遣侍卫至铁索桥挂匾,还京回奏,彼处督抚馈银六千两。夫一侍卫而费用至此,则凡部院司员、笔帖式等差遣往来,又不知如何矣。”揆度当日情形,笔帖式一官,卑于侍卫,其权要声势,应重于侍卫矣。[16](卷1,P22)

文章来源:《清史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qsyjzzs.cn/qikandaodu/2020/1216/420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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